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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文明礼仪条例

发布时间:2014-03-26 00:00 点击数:

一、学生仪表规定

1、穿戴适合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服装,讲究服装的整洁,朴素大方。

2、不穿奇装异服,女生不穿超短裙、超短裤、吊带装和高跟鞋。

3、注重仪表,不敞胸露怀,不歪带帽。

4、教室内不准穿运动裤衩、背心、拖鞋。

5、全校性重要活动(升国旗仪式等)要穿校服,上体育课要穿运动服。

6、男生不留长发、不留胡子。女生不留披肩发、不烫发、不染发、不描眉涂眼影,不染指甲、不涂口红,不佩戴耳环、项链、戒指等饰物,不撒香水。

7、要佩戴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校牌,共青团员要戴团徽。不准佩挂十字架、法西斯标志及其他有伤中华民族情感的标牌。

8、语言举动文明,不说脏话,不打架骂人,不饮酒,不赌博。

二、学生礼貌要求

1、进出校门要下车。

2、使用礼貌用语,讲话注意场合,态度要和蔼,要讲普通话。

3、尊重全体教职工,见面要主动问候。给老师提意见要诚恳,回答老师问话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。

4、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不打架骂人,不说脏话,不叫侮辱性绰号,不侮辱年幼体弱的同学,不拿别人生理缺陷开玩笑,同学间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。

5、待客热情,起立迎送;同学邻里有困难时要主动关心帮助。

6、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,不动他人物品,不拆看他人信件和他人日记。

7、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,不打扰他人学习、工作和休息,妨碍别人要道歉。

8、守时守信,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,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,借他人之物要及时归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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